所谓“户口问题”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可以将户口迁入所购买的房屋而由于种种原因买方无法迁入,从而造成纠纷。例如,买方所购房屋已经享受过落户优惠政策又或者卖方不把户口迁移出去,甚至卖方的房屋也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二手房,该房屋中卖方的前手的户口还未迁出,等等,这些都会造成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所购买的房屋。
按理说,买方购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由于户口问题关系到买方能否在当地享受市民优惠待遇,因此,有的买方就是为了取得市民待遇才购买房屋的。例如,有的买方为了小孩子能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学校上学,甚至把东挪西借、七拼八凑攒下来的钱用来购房,就等产权过户后将全家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因此,尽管对于相当部分购房者来说,能迁入户口比取得房屋产权更为重要。
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多倾向于如果买卖双方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户口迁入进行约定,那么若买方户口无法迁入则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