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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人员的变更条件

时间:2009-04-30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一)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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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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