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时出于某种原因会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给个人建设。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工程发包给个人建设时,双方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还会另订补充协议约定承包方借款给发包方,利息如何计算,如何返还等等。
按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发包给个人是无效的,那么关于借款的补充协议是否也跟着无效呢?《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在第五十六条。该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于补充协议约定的是借款事宜,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该借款部分的法律效力。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