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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登记事项的内容

时间:2009-04-29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二)住所;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七)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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