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都希望让自己的房屋更“漂亮”。不少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没有经过相关机构批准,擅自改动阳台外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且要求整改时,业主往往又以自己并未改动房屋的承重结构,阳台是自己的,爱怎么改就怎么改等理由,拒绝配合物业管理。那么,真的是业主爱怎么改就怎么改吗?
按照原建设部(现为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按此规定,业主改变阳台的外观必须经过批准。而按照《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改变住宅的外观,则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此,业主没有经过批准随便改动阳台外观的,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业主有权要求其改正,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