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当中经常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因为总包方将业主的工程进行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又或者通过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挂靠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被法院判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与施工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某一项建筑劳务进行分包,会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而导致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因此,个人与施工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与施工方和总包方或者业主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无关。也就是说,即使施工方和总包方或者业主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施工方照样要按照合劳务分包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给个人承包方。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