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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软件企业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大连律师 大连公司律师

时间:2014-10-17

 

    软件产业是大连市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之一,进驻大连高新园区并获得软件企业认定在软件企业在流转税、个人所得税和养老保险三方面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

    获得软件企业认定最主要的条件是软件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35%以上,其中拥有著作权的软件的比率在50%以上(总销售收入的17.5%以上)。具体认定时是看软件开发合同著作权条款。如果著作权专属于受托方(软件开发企业)或者没有明确约定,就被认定为受托方拥有著作权。

     一、流转税优惠政策

     流转税分为增值税和营业税。拥有著作权那部分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其中出口部分免税,内销部分税率3%(税率17%,其中14%即征即返);没有著作权部分缴纳营业税,税率5%,如果是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或者是嵌入式软件开发以外的场合,可向政府部门申请免税。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后,根据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大连高新园区财政部门以奖励基金的形式返还60%100%的分额。缴纳金额越多,返还比例越高。这个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劳动成本。

     三、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大连市规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19%)基数是员工工资,上限是三倍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对软件企业,基数上限是一倍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是降低了企业负担。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优惠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每年略有不同。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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