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外方注册资本占25%以上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另外中外合伙企业有关法律也在讨论当中,预计将来会纳入外商投资企业范畴。
那么已经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算不算外商独资企业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三种情况:
一是在中国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统辖在华投资企业或具有中国总部性质的企业),比如某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视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是外国投资方利用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再投资成立的企业也是外商投资企业,只是注册资本不是从境外、而是从境内划转的。注意这时的投资方不是已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而是其境外的母公司或个人。
三是在中国成立的一般外商投资企业(非投资性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再投资成立的企业,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