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指南
一、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纳税人(含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缴税款,都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申报期限主动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由纳税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可采用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电话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也可以自愿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进行纳税申报。
(一)在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报送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资料:
纳税人需报送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发票使用明细表、财务报表。
(二)银行网点申报
银行网点申报,是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代缴税款的一种方式,纳税人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到银行网点进行申报,银行从纳税人帐户或信用卡中直接扣款完成税款划解,并将征收信息实时传输到税务机关,最终完成纳税申报的方式。
办理程序
1、纳税人需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业主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储蓄卡或开设活期存款折,然后与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双定征收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协议书》。
2、纳税人需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到就近的开户银行网点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3、银行从纳税人帐户或信用卡中直接扣款(或收缴现金)完成税款划解,并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三)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就是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邮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保送的其他纳税资料,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办理程序
1、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内,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纳税资料后,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可以根据约定时间由邮政人员上门收寄,也可到指定的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2、邮寄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3、无论是邮政人员上门收寄,还是由纳税人到邮政部门办理交寄,邮政部门均应向纳税人开具收据。该收据作为邮寄申报的凭据,以备核查。
网上申报就是利用互联网这一先进的科技手段,由纳税人利用客户端软件填报各种报表后,传送到税务机关数据接收端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四)网上申报
1、纳税人利用客户端填报纳税申报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利用互联网将数据发送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接收到纳税人的数据,征前审核通过后,进行税银联网实时划款。
2、申报结果成功后,纳税人就可以随时到开户行取得当月的《税收转帐专用完税
(五)代理申报
代理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的方式。
(六)电话申报
电话申报就是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通过拨打“12366”特服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应信息后,银行从纳税人帐户或信用卡上直接扣款完成税款划解,并将征收信息实时传输至税务机关,最终完成纳税申报的方式。
(七)注意事项
1、纳税人实际申报日期为税务机关收到的电子申报信息时间;申报内容为税务机关实际收到的电子申报信息为企业申报内容;税款缴纳日期为银行实际划拨日期。
2、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向税务机关发送电子申报信息的同时应在税款缴纳专用帐户中存有足够缴纳当月税款的资金。申报时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当纳税人帐户存款余额小于应纳税款时系统会提示错误,申报不成功;纳税人申报或银行扣款成功时,系统为纳税人提示申报结果信息,纳税人完成税款的申报和缴纳。
3、纳税人远程申报纳税成功后,应到银行索取《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加盖收款银行印章、银行经办人印章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税务机关征税凭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受理并审阅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符合条件后,核准制发《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