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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我辩护的局限

时间:2010-02-02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充分有效地进行自我辩护。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性质的法律意义难有准确的把握。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
第四、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当事人身在事中,经常产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律师的辩护能克服这些局限,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受到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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