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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11-08-16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主要是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
        2
.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消防管理法规主要是国家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为保障消防安全所作的规定。如《消防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监督机构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专门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机构。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消防监督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经消防监督机构提出的改正通知后,仍拒不执行,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3
.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等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即对构成本罪具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具体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flwd/2002-04/19/content_293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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