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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哪些行为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时间:2011-08-16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哪些行为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在我国任何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都是绝对禁止的,无论它是单位,还是个人,也不论它是境内的、港澳台的、还是外国的一律予以打击。当然法律打击的资助行为是指明知他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而向其提供金钱、物品、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使犯罪分子得到物质上的帮助,更加有恃无恐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的资助行为。这种资助一般多是物质性的资助。如果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仅是在精神、宣传舆论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则不能适用本罪,而应适用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应规定。资助对象也仅限于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境内组织,既包括经过合法手续审批成立后进行活动的社会团体等组织,也包括非法组织;个人仅限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由于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和武装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于国家安全来说都是危险性最大的犯罪行为,所以刑法明确规定凡是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和武装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都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对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对资助行为的决策人和实际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即多次资助或者资助金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flwd/2002-04/19/content_293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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