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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什么是侮辱罪、诽谤罪?

时间:2011-08-16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什么是侮辱罪、诽谤罪?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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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暴力,是指以强制方法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如强迫他人戴高帽游行、当众剥光他人衣服等。这里的暴力,其目的不是指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在实施暴力侮辱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伤害后果的,即构成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其他方法,是指以语言、文字等暴力以外的方法侮辱他人,如当众嘲笑、辱骂,贴传单或者漫画等来侮辱他人。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构成本罪。他人,在这里是指特定的人,即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明确地针对某特定的人实施,如果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而是一般的谩骂等,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并有侮辱他人的目的,过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诽谤行为针对的也必须是特定的人。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都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辱、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很坏等情况。
        
犯侮辱罪、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值得指出的是,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说,对于侮辱罪、诽谤罪,只有被侮辱人、被诽谤人亲自向人民法院控告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对于被侮辱人、被诽谤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侮辱、诽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一是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主要是指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侮辱、诽谤外交使节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对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flwd/2002-04/19/content_2934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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