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类犯罪有什么特点?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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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的生命权(即生存权)和健康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公民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通信自由权等。刑法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使其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作为专章加以规定。这一章主要包括以下罪名: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罪、破坏选举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
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flwd/2002-04/19/content_2934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