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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10-17

(劳社部发[200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强基金监管,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及时掌握基金安全状况,我部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


 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加强要情档案管理,妥善保管相关材料,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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