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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自愿放弃养老保险吗

时间:2006-05-20
问:我是某市一食品厂的职工,月工资800元,今年3月领工资时,发现少了64元。财务人员说,单位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这64元是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单位为我每月缴纳152元。我认为我还年轻,不需要参加保险,请单位退回扣掉的工资。请问,我的这种要求有道理吗?答:可以负责的告诉你,你的这种要求是没有道理的。首先,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社会保险。其次,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单位和个人缴费也做了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缴。”你们单位从你工资中扣除你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是正确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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