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我所举办刑事辩护技巧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我所资深刑辩律师主讲,万文志律师点评,海耀全体成员参加此次培训。
首先,刘律师谈到刑事诉讼的五大通用技巧,包括:(1)阐述法律问题的眼神;(2)善于发觉常人之情、世人之理;(3)法律理性与道德力量的有效结合;(4)记忆力、理解力和表达力;(5)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随后,针对刑辩特征,刘律师提出几大注意事项。一是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具体包括四个方面: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和抗辩从重处罚的法定理由。二是不要忽视任何对被告人有利的酌定情节。比如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犯罪次数的酌定情节、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等。三是要敢辩、善辩与明辩。敢辩,就是敢于发表与众不同并与控方分歧很大的独立见解;善辩的关键在于语言表达方式,比如通过适当的技术犯规达到既定目标;明辩是指辩护人要提出明确的辩护意见,不可模棱两可。四是尊重委托人的意见。律师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需充分理解委托人的意见,并仔细核查案卷材料,争取找到有利于被告人的蛛丝马迹。
在谈完刑辩技巧与特征后,刘律师的一篇感人肺腑的辩护词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此次培训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在座律师收获颇丰。
最后,我所主任万文志律师作总结发言,建议律师在平日沟通中应尤其注意“人文关怀”,并建议不断推广类似活动,通过分享优秀律师的宝贵经验,促进年轻律师和律所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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