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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一无业女非法集资40余万获刑6年

时间:2010-02-20
江西弋阳一无业女非法集资40余万获刑6年
作者: 周军    发布时间: 2010-02-11 15:55:03

 
     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省弋阳县一无业女冒充邮政所代办员,用邮政储蓄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以高息为诱饵,向他人非法集资共40余万元。2月11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方彩霞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06年1月30日至2008年3月15日,被告人方彩霞冒充邮政储蓄代办员的身份,以每存款10000元奖励6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高额奖金为回报,上门劝说附近村民将钱存于她处。被告人方彩霞在取得村民存款后,若村民存定期的,方彩霞就拿着村民的身份证以村民名义在弋江镇邮政储蓄所开户获取存单,但只存入零头,如村民存10000元的,其就存入100元,然后回去自己用手改方式将存单上存款数额涂改成10000元,余款9900元被其侵占;若村民存活期的,方彩霞就另外办张银行卡,并且不将密码告诉村民,然后自己用卡将钱取走。通过此种方式,被告人方彩霞共骗取十余名村民储蓄资金403400元。被告人方彩霞骗取上述储户的40多万元资金全部被其挥霍用光。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彩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骗取村民存款403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方彩霞的前夫及前夫的父亲能替被告人方彩霞代为偿还其所骗取的款项,且被告人方彩霞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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