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洛阳刑事辩护律师李金环关于:刑事辩护中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相关法律依据的解答

时间:2014-10-17

洛阳刑事辩护律师李金环关于:刑事辩护中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相关法律依据的解答:

一、《刑法》条文

235  过失伤害他人之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95   本法所成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二、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