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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条件]判处缓刑的一般要求

时间:2014-10-17

    判处缓刑的一般要求 


    实践中经常会看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缓刑的情况,而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来说,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并不知悉,并且由于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情形与刑法理论有较大的区别,致使包括许多律师在内都对案件的前景无法预料,本人经过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特就一般法院判处缓刑主要适用的条件作如下说明,法院在适用缓刑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参考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不清,存在较大的疑点无法排除的。
    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盲聋哑、从犯、未遂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
    三、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给与赔偿的。
    四、过失性犯罪或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
    五、本市户口的。
    六、单位主动出具担保证明的。
    七、没有前科的。

特别提示:累犯是不能被判处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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