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车途经安徽撞死路人逃逸 司机被判刑
时间:2006-05-14
河南警车途经蚌埠时撞死路人,逃跑5公里之后被群众追堵截获。1月18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河南省项城市法院聘用司机高鹏交通肇事逃逸案审理终结,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74701.55元。 2004年9月15日,高鹏驾驶项城市法院警车“豫P05xx警”号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浙江省某地返回河南省途经蚌埠市。晚上7时许,该车沿S0307线自东向西行至蚌埠市怀远县境内93km+500m处时,突然撞到站在道路右边的怀远县河溜镇唐店村农民王某的右肩部及头部,致王某当场死亡。事后高鹏驾车逃跑,逃出约5公里时被群众追堵截获。 经怀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高鹏应负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鉴于高鹏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4701.55元,怀远县人民法院对高鹏酌情从轻作出判决。 作者:邓福民 王志宏 宋家武 发布时间:200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