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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时间:2014-10-17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即双均是具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重度精神疾病,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能力;有行为能力,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当面表达自己的意愿。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同意离婚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存在威胁、恐吓和胁迫等情况,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即结婚自己、离婚自由。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对双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的日常抚养、学习教育、定期探视等情况做了安排和约定,并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对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确认,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对特殊财产比如股票、债券、公司股份作了分割方案。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婚姻缔结地是指双方共同领取结婚证书的地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内地。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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