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发布的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