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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时间: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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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注释]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19924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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