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重要提示: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则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是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公司”“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一、投资预先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领取);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申请书;
三、投资人委托人代理人(指合法人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人自已来办理则不需要);
四、投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住所证明(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六、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和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投资人签名并暑与原件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二、投资人指定代表(指本企业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人自已来办则不需要);
三、投资人签署的申请变更报告,并应在做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办变更登记;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事项未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提交副本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变更经营住所的提交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协议;2、变更投资人的,提交新投资人的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协议或者法定继承文件;3、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的,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4、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投资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必须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二、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自已来办则不需要);
三、投资人或清算签署的清算报告;
四、《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投资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