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律师:
我刚刚大学毕业,想创业但没有启动资金,最近,一做生意的老板想请我成立合伙企业,不让我出钱,仅让我智力投资,可我心里不踏实,感到好象是天上掉馅饼,请问程律师,如果我用智力出资,合法吗?
孟薪
孟先生:
《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根据上述规定,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你用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智慧做为合伙出资,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但你要注意签定《合伙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程玉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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