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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同意土地承包合同仍无效

时间:2012-12-04

总得说来,农村土地承包可以分为本集体内部承包和发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两种方式。如果采取发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这种方式,那么按规定需要事先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有的村集体在与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在认识上有这样一个误区,即简单认为该发包行为只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同意即可。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正如前面所讲的,发包时需要事先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是由本集体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来投票决定才是有效的。如果以户的代表来投票,则这种发包行为仍属于无效。当然,如果发包程序不合法,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则很可能亦归于无效。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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