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西安房产律师:你是否已经取得房产证?

时间:2012-10-30
你是否已持有房产证呢?
许正文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写着你的名字的房产证,才能证明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你的,你才拥有该房屋的占用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被继承)。不要以为只要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就万事大吉,就以为房屋已属于自己所有。
因此,如果你的房屋现在还没有产权证,就赶快行动,针对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原因,设法予以解决,尽快拿到房产证,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不把房产证当一回事。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