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时间:2012-10-26

房屋出卖时,如果房屋内有租户,那么租户有优先购买权。有的卖方私下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租户知道后则主张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一般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产权已经过户,那么租户不能再要求优先购买权,不过其损失可以要求卖方给予赔偿。如果买卖双方还没有过户,那么租户可以要求优先购买权。

    租户行使了优先购买权后,卖方则无法向买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当向买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www.fl456.com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