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从建设开始一直到交房,需要经过两次验收。
一次是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将整个工程交付给开发商。这个验收实际上就是竣工验收。开发商通常组织包括开发商自己在内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各单位应当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次验收是在第一次验收合格开发商收取房屋后发生的。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这次验收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依据合同的约定审查商品房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果这次验收不合格,那么虽然第一次验收合格但仍不能交房。例如,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但没有进行消防备案,或者相应的生活设施没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设到位,那么这种情况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而购房者也有权拒收房屋。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