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征集起诉者:大唐电信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 2009年8月20日 )即将到期,凡在2005年4月6日——
投资者关心的大唐电信虚假陈述索赔问题解答
1、那些投资者可以索赔?
答:2005年4月6日至2007年8月21日前买入*ST大唐股票,并且在2007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者仍然持有,并存在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
2、损失如何计算?
答:按照会计处理中的先进先出法计算,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分两种情况,
如果在2007年11月5日前已经卖出,损失额=买入价-卖出价;
如果在此之后卖出或至今尚未卖出,损失额=买入价-揭露日至基准日的收盘平均价。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投资差额损失原则上是买入成本与卖出金额的差额,加上利息。
因损失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由律师代理完成。
3、ST大唐虚假陈述的几个时间点分别是?
答:大唐电信虚假陈述起始日:2005年4月6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2007年8月21日
虚假陈述基准日(即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开始,该股票换手率达到100%的日期):2007年11月5日
4、诉讼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不能等有结果了再起诉?
答:按照法律规定和律师团从事证券维权的经验,一般需要一年左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即从2007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如果等到有结果了再起诉,有可能会出现因为错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再受理的情况。
5、参加诉讼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需要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大唐电信交易记录的交割单(盖证券营业部的章),注明联系方式邮寄或者传真至律师团。
如果证券营业部能提供电子版,最好要一份电子版,或者从自己的交易系统里下载一份电子版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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