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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身份可疑死者的真实身份是公安机关的义务

时间:2010-10-17

写本篇博文还有个小目的是:告诉所有的朋友,姓名权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更改姓名后,一定要向公安机关备案,否则,死了后还会折腾好多人哦!

最近在河北省武安市一起医疗事故中遇到了非常意外的一件麻烦事,安康一在外打工者叶某珠在邯郸市西石门铁矿职工医院打针过敏,在送武安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个非常意外的麻烦是,叶某珠住院用的是假名李小艳。

由于西石门铁矿职工医院和武安市医院不属于一个行政管辖区,为了核实死者身份,武安市公安局和西石门派出所(隶属邯郸市矿山公安分局)互相踢皮球,整整踢了我们两个来回,把我和当事人折腾地很是辛苦。不得已在医疗事故民事诉讼之前,先启动个行政复议诉讼:

核实死者身份申请书

申请人:叶某某,叶某琴,张某某(基本情况略)

申请事项:请求对在武安市医院因医疗行为死亡的李小艳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理由:

在武安市医院因医疗行为死亡的李小艳的真实身份,应当是申请人的亲属张某珠。

2010910下午13:00时,李小艳(张某珠)在武安市医院死亡,申请人张某某接到电话后,于2010911早,和大舅伯张某奎赶到武安市医院,经辨认,死者确系申请人张某某之母张某珠,为尸体的存放问题,申请人张某某和大舅伯张某奎与医院方发生争执,后武安市公安局出警干预,指令申请人张某某和大舅伯张某奎将死者尸体移送至武安仁慈医院。

2010913,申请人到武安市医院调取病历资料时,医院以住院病历记载是李小艳,而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是张某珠,不一致为由,拒绝提供。申请人当天下午即要求曾出警的公安人员核实死者身份,却被告知应由西石门派出所受理,而西石门派出所又推到武安市公安局,就这样,申请人被推来推去,整整两个回合,使申请人不知所措。

因争议身份的死者死亡于武安市医院,属于贵局辖区,依据《公安机关调查未知名尸体身份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公安机关是核实死者身份的专门机关,申请人曾多次口头申请。为郑重起见,特补充本书面申请,请予受理。

此致

武安市公安局

                          申请人:叶某某,叶某琴,张某某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1、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死者张某珠身份证复印件;

3、死者生前照片五张。

    在国庆节前,武安市公安局通知我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专门指定公安人员对死者身份进行核实。经过三天的核实,称已核实清楚,可拒不出具书面结论,真TMD……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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