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购买彩票也成为平常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一些“虔诚”的“彩迷”希望通过购买彩票的特殊渠道来实现自己“一夜暴富”的梦想,摆脱平庸、秩序的生活,获取一种特殊的、惊喜的幸福,这就是博彩心理。彩票是一种矛盾的游戏,购买彩票希望有机会中奖,但是机会的现实性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彩民”对此没有一个清醒理智的认识,陷入“迷局”而不能自拔,那么,很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刘某(女)、王某是安徽省安庆市的一对“夫妻彩迷”,老两口在家闲来无事,便逐渐痴迷上了购买彩票,梦想有朝一日大奖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但现实却是残酷的,虽然多次购买彩票,但大奖好象故意与他们作对,总是与他们“擦肩而过”。为了增加中奖的几率,从2003年3月起,他们虚构做生意或者购买门面房急需资金的事实,以许诺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多次向杨某、祁某等9人借款,截止到2005年10月,累计共借款54.7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但始终没有“美梦成真”地获得大奖!由于没有中奖,仅仅靠自己微薄的退休金是无法“弥补”巨额“漏洞”的,于是,一些债主纷纷上门逼债,当获悉老两口全部将借款“打了水漂”后,万般无奈下,他们选择了报警!
2007年5月31日,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区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女)进行刑事拘留。9月30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女)犯诈骗罪(丈夫王某另处)。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丈夫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4.7万元且无法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07年10月23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对诈骗所得的54.7万元予以追缴。
(胡芳)
律师点评:
彩票是印有号码或图形(文字),由人们自愿购买并能够证明购买人拥有按特定规则获取奖励的书面凭证。它是一种建立在机会均等基础上,公平竞争的娱乐性游戏。
福利彩票,则是指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特定规则确定购买人获取或不获取奖金的有价证券。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是筹集社会公众资金,资助福利、体育等社会公众事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是彩票的主管机关。目前,可以在全国发行的彩票只有中国体育彩票和中国福利彩票。
彩票具有以下特点:政府把彩票业作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重要渠道; 彩票业由政府主办; 国家对彩票发行实行法律保护,并通过法律进行公众监督与检查; 国家对彩票发行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彩票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公认、合法的地位。
《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彩票资金。彩票资金分解为奖金、管理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其中:奖金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50%,管理资金不得高于彩票资金的20%,社会福利资金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30%。彩票资金依法纳税。”
本案中,刘某伙同丈夫王某购买彩票本无可厚非,但他们却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许诺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4.7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最终导致巨额借款无法实际返还。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以上规定,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对诈骗所得的54.7万元予以追缴,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程玉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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