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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假苹果手机寄被害人先后诈骗80余万

时间:2014-11-24

  菏泽男子李某购买他人网购信息,招聘话务员,冒用他人名义做虚假宣传,谎称搞促销活动等,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将假冒苹果手机、导航仪等物品邮寄给被害人,先后诈骗金额达80余万元。近日,菏泽中院终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去年5月份,菏泽的刘女士以1900元订购苹果手机一部,结果收货后,刘女士发现对方寄过来的是一部假苹果手机。遂打电话给客服人员,对方告诉刘女士货物被调包,让她再汇1900元换真手机,刘女士信以为真,再次汇款后,卖方却没有邮寄手机。迟迟等不到手机的刘女士再次打电话给客服人员,结果被告知公司已经把赔偿款存入银行卡邮寄给她,需支付800元给邮递员,刘女士又被骗了800元。就这样,刘女士共被骗去4600元。

  去年8月份,菏泽的张先生接到一个区号010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一公司工作人员,说公司低价销售苹果手机,998元购买苹果4S手机一部,附赠联想平板电脑一部,货到付款。

  一听如此便宜就能买到苹果手机让张先生很心动,于是他支付998元领取了寄来的包裹,结果拆包后发现是2部手机模型,这才知道自己被骗。

  法院审理中发现,在2011年4月29日至2013年8月7日间,像刘女士、张先生一样被骗走钱财的就达50多人,而导演这场骗局的就是李某。

  在这期间,李某购买他人的网购信息,招聘话务员,在菏泽市某大厦,以所谓的齐鲁网购等名义,以区号为010的电话联系被害人,谎称搞促销活动等,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通过快递公司送货并代收款项,将假冒苹果手机、导航仪等物品邮寄给被害人。

  部分被害人要求退货,李某则进一步要求被害人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谎称退货后将货款和保证金一并存入银行卡寄送被害人,并由快递员在退货时当场收取保证金,进而以无效的银行卡诈骗被害人。通过上述方式,李某先后骗取现金人民币共计818248元。(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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