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小偷被抓遭殴打后反抗重伤1人获刑4年

时间:2014-12-02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范某到工地盗窃被抓后,遭工地人员殴打。他手持铁管反抗将一名工地人员打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伤者8.4万余元。

  范某现年26岁。2013年11月1日下午3时,他来到顺义区仁和地区梅兰小区施工工地内盗窃,后被工地人员发现并带至安全部办公室。在该办公室内,工地人员对范某实施殴打,后范某持铁管将41岁的工地人员夏某打伤。经鉴定,夏某的身体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当日,范某被警方抓获。

  受审时,范某认罪。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范某系自首,认罪态度好,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范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的其余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判处范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夏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4万余元。

(原标题:工地盗窃被抓后挨打小偷反抗将人打重伤)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