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肥东无业青年小张得知舅舅、舅妈与人发生争吵,便替舅舅、舅妈出头,一拳打掉对方三颗牙齿。记者近日获悉,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7月3日晚,小张的舅舅、舅妈在合肥市瑶海区皇马花园小区附近摆水果摊,与隔壁卖水果的老刘发生矛盾并争吵动手。在附近的小张得知后,上前替舅舅、舅妈出头,一拳将毫无防备的老刘打掉三颗牙齿。随后,小张跑回肥东老家躲避。
接到报警后,瑶海区龙岗派出所介入调查,老刘则被送往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老刘构成轻伤二级,为刑事案件。但案发后,小张一直不敢露面,后被派出所上网追逃。今年9月3日,小张前往肥东八斗镇派出所自首。
10月25日,本案在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在附带民事赔偿中,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老刘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达成协议,一次赔偿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双方达成和解,且被告积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小张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刘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