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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3人输钱后不服气敲诈“赌友”4万元获刑

时间:2014-12-10

  多名无业人员在泰城聚众赌博,三名涉赌人员因怀疑他人作弊致使自己输钱,便敲诈他人现金4万元,近日,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

  今年6、7月份,张某、李某、赵某与宋某等人多次聚在一起赌博,玩扑克牌“炸金花”,玩了一段时间,张某三人均输了几千块钱,宋某则赢了一万多元。

  看到只有宋某一人赢钱,张某三人怀疑宋某作弊使诈致使自己输钱,于是将宋某带到一咖啡厅内,对宋某实施了殴打并让宋某拿钱。宋某听了后很是害怕,答应给钱。在张某等三人的逼迫下,宋某同意打下了一个四万元的欠条。随后,宋某按照约定将四万元给了三人。

  得到了好处后,张某三人将此事告诉了参与赌博的其他人,看到又有人过来敲诈自己,宋某慌神报了案。

  “张某等人的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他们以他人作弊为由实施敲诈的行为,却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本案公诉人说。(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魏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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