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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短信敲诈两局级干部80万元被判3年

时间:2014-12-10

  被告人王某因发短信谎称掌握对方贪污受贿问题,企图向两名公务员敲诈勒索80万元未遂,被江西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2月10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局长你好,我通过暗访掌握你贪污受贿的材料,只要你拿40万元,你的材料就不会被举报到省专案组或市纪委,不要低估别人的能力。”2014年4月23日下午,萍乡市某机关正副局长分别收到上述敲诈短信,二人立刻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4月28日晚,在萍乡市某出租屋内将被告人王某抓获。根据王某交代,其因打麻将输了钱,就想到现在国家反腐力度大,可以以掌握公务员贪污受贿问题为由去敲诈,便通过某机关的后勤人员弄到了二被害人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息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挟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办案人员及时抓获王某,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亦恰当,故依法维持原判。 (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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