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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省重点排查八类地点火患

时间:2014-12-22

  公众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连片村寨、“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

  进入冬季,火灾高发。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农村木质结构连片村寨、“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重要物资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根据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林业部门要加大森林巡查和监护工作力度。基层政府、组织要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等基层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特别要求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组建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当地民俗活动和消防工作特点开展针对性的监督,各行政村要成立防火安全小组,入户检查宣传,大村寨采取“鸣锣喊寨”等传统防火形式,特别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用火用电情况的管理检查。

  此外,各地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96119”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火灾事故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市(自治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加大火灾事故调查和追究力度,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或违法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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