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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做空姐花20万培训6个月未如愿索赔中介

时间:2014-12-25

  “交钱就包进南航、包上机”。刘小姐听信了一家空乘培训中介机构的介绍,付了20万元未能当上空姐,钱却要不回。她把中介机构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回全款并赔偿三万多元的损失。日前,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中介机构退回20万元费用,但不支持赔偿损失。

  去年8月,21岁的刘小姐向广州星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公司)缴纳了20万元的就业服务费,以圆“空姐梦”。她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书》,约定星星公司安排她到南航做空姐,并确保她登机,如果星星公司不能确保她登机,则应退回所收费用。在星星公司的安排下,她进入了广州自强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空中乘务员集训营,但在完成6个月的培训后,刘小姐并没有当上空姐。

  星星公司在法庭上表示,根据该公司与上海国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广州自强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文件,星星公司仅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其中,实际只收取了3万元的代理费。刘小姐不能成为空姐的原因不在星星公司,而是自强公司,刘小姐应向其他两间公司主张权利。

  法院认为,星星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对自强公司是否可以安排原告就业尽谨慎的审查义务,亦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培训费用支付给自强公司。故星星公司应将20万元退还给原告。刘小姐没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就业,理应预见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而且双方已对违约如何处理进行了约定,所以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36600元不予支持。  (记者方晴 通讯员杨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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