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内蒙古已经率先在全国实现旗县级以上三级政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向乡镇级政府延伸,由各级政府向政府主要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延伸,由传统的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处理信访等工作向提供决策论证、参与谈判、风险评估等全方位服务延伸。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王向东告诉记者,截至2014年底,全区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共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50家,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56家,三级政府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20家,乡镇(苏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4家。
据介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度将推进建立盟市、旗县、乡镇政府及政府主要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并实现旗县级以上政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覆盖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目标管理考核、专项督查、建立律师人才库等多项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各盟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厅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指导,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断丰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确定新方向,采取“一对一”服务新方式。部分盟市政府开始采取市长、副市长等政府领导单独聘请法律顾问的新方式,为领导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大律师参与政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力度。各地组织执业律师定期协助政府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由律师直接解答来访群众法律疑难问题,提供咨询、代书、诉讼代理等服务,搭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2014年度,巴彦淖尔市法律顾问律师参与解决各类涉法信访案件110余起,仅平息的两起土地纠纷就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团队优势,推荐选派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急、难、长”问题及特定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兴安盟、通辽市等地认真推荐和选派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大局意识,熟悉政府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专业智囊团作用,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构建组织网络,提高法律顾问全覆盖的服务质量。各盟市司法局主动建立和加强与政府及顾问汇报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工作动态,明确工作要求、有力加强了普遍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政府顾问律师立足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各项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悉,2014年,自治区各级政府顾问律师共为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08次,参与项目谈判或合同审查1851次,参与风险评估129次;对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256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或代理行政诉讼268件,参与处理涉法信访710件,提供法律咨询5593次;全年共提供公益性服务1107件。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将司法厅列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牵头单位之一,并将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突破,带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普遍建立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法律顾问与乡镇级政府联系制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对乡镇级基层政府工作的全覆盖。 记者史万森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