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男孩子可能会在女朋友面前展示自己的“英雄气”,但应当体现在正确处理各种事情上,而不是用暴力手段解决纠纷。近日,一名小伙子就因为替女友“出头”,故意伤害他人,被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的一个夏日,被告人孟某与女友孔某经过本市河西区某小区时,碰到正在遛狗的居民姜女士。姜女士的宠物狗突然从路边窜出,将孔某吓了一跳,孟某爱护女友心切,看到女友受到惊吓,遂上前踢踹该狗。姜女士看到自己的宠物被人踢踹,上前与孟某理论,两方互不相让,发生激烈冲突。孟某年轻力壮,将姜女士推倒在地,导致姜女士多处受伤:骶5椎体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肢体部位软组织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民警以故意伤害罪对孟某立案调查。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他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