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月13日电(记者 江耘 实习生 吴雨辰)13日,记者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浙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较去年有大幅增长。其中,浙江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77件1230人,较去年同比上升了249%。
浙江是传统的制造大省,由于历史原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也在浙江频繁发生。
据介绍,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1540件2378人,同比增长59%;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2682件4941人,同比增加43%。
在这之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增长最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了249%和164%。
在去年查处的环境污染案中,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十分受人关注。
自2012年7月起,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通过另一家公司的暗管,先后将5000余吨未经任何处置的污水偷排到污水管网中。同年10月,该公司还将未经任何处置的污水直接倾倒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外海塘等地,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费用在1亿元以上。
2014年6月30日,浙江绍兴上虞区法院对浙江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污染案进行了宣判,被告单位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被告人严海兴、潘得峰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
据悉,这在当时是浙江被判处罚金数额最高的一起环境污染案。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认为,在去年浙江开展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下,各地普遍加大了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加上最高法院2013年明确了对破坏环境犯罪的打击界限,给执法办案提供了依据。
黄先林还指出,目前,浙江在环境、金融、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还呈现出犯罪手段新型化的特点。
据介绍,如今金融犯罪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或金融诈骗犯罪,以公司名义假借发行证劵、投资理财、利用P2P投资业务等非法集资的情况日益增多。
以湖州金元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例。2013年7月至10月,何利娜、黄亮等人以州金元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义,擅自在互联网上设立“家家贷民间理财信息平台”,开展P2P信贷经营,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达1.96亿元,案发时尚有8384万余元未能归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