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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5”公交纵火案嫌疑人28日受审

时间:2015-01-28

  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7月5日震惊全国的杭州“7·5”公交纵火案嫌疑人包来旭将于28日上午受审。

  杭州市检察院公诉称,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20人重伤、5人轻伤、5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包来旭将出庭,由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2014年7月5日下午5点03分,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车牌号码为浙A·3A853的7路公交车途径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人受伤,其中重伤20人。

  据事发监控显示,2014年7日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17时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煤油,车厢内迅即着火。

  7月7日,警方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来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伤情危重。(记者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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