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月31日电 (朱明宇)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挂牌成立,受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与民商事案件。
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9时许,在首任庭长胡云腾大法官的带领下,全体法官身着法官袍,高举右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据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将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沈阳,主要考虑东北是中国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希望通过设立第二巡回法庭,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未来条件成熟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还可以适当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区域和受案范围。
在人员配置方面,第二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全部从最高法选调,其中胡云腾大法官为最高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余助审人员从全国法院系统抽调。
孙军工表示,为防止地方干扰办案,上述人员原则上每2年轮换一次。
针对巡回法庭的特点,胡云腾介绍,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巡回法庭不会停留在驻地,将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带队,前往辽吉黑巡回区内的案件发生地巡访和审判。同时巡回法庭还要在辖区内开展调查,发现地方基层法院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立即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地方法院及时改进并解决。
胡云腾表示,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综合行政等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不单设机构。
除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11类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外,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胡云腾说,设立在沈阳和深圳的两个巡回法庭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双胞胎,标志着司法改革拉开大幕,继续向纵深迈进。2月1日起,巡回法庭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