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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雇员相约捕鱼酒后溺亡仨雇员赔款2.5万

时间:2015-02-03

  男子彭某和三名雇员相约去湖边捕鱼,其在酒后下水冲凉时不幸溺水身亡。记者昨天获悉,经密云法院调解,三名雇员同意补偿彭某的家属2.5万元。

  彭某的家属诉称,2014年7月12日,陈某、于某等三人邀雇主彭某一起去鸭子湖捕鱼,彭某中途离开。之后,于某给彭某打电话邀请其回厂子里喝酒、吃饭。彭某回到厂里,四人一起喝酒。陈某等三人在饭后又邀彭某去鸭子湖起网。起网后,彭某在下河冲凉过程中不幸溺水身亡。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彭某的家属起诉陈某等3名雇员,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45万余元。

  陈某等三人辩称,捕鱼、喝酒的邀约人是雇主彭某,喝酒也系彭某自己的行为,他们已尽救助义务,不同意赔偿。

  经密云法院调解,三名雇员同意给付彭某的家属2.5万元补偿款。(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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