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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其潜逃稽查队长被判刑

时间:2015-02-04

  晨报讯(记者 何欣)任丰台区某国家机关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的孟某,在获知有执法单位要抓捕销售假烟的犯罪分子后,给犯罪分子徐某通风报信,致其潜逃。最终徐某被抓获归案判刑,而孟某日前也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方指控,2014年1月2日,孟某获知西城区某执法部门当天将前往丰台区抓捕生产、销售假烟的犯罪分子后,向销售假烟的犯罪分子徐某通风报信,徐某为逃避抓捕当晚潜逃。

  徐某被抓后供述是“孟哥”通过电话给其通风报信的。2014年1月20日,孟某被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人员抓获。孟某到案后,承认自己确实曾为徐某通风报信,但辩称此举是为了保护线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孟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予处罚。鉴于孟某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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