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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因停车摩擦暗遭毒手女车主自捉元凶引纠纷

时间:2015-02-06

  爱车被刻上侮辱性字眼,竟是停车小摩擦引起,女车主自查视频找到“黑手”,却遭对方否认引起纠纷。近日,滨海公安局胜东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处置此次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2015年元月30日下午4时许,胜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东营市八分厂盛大商场南侧停车场内发生纠纷。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得知,当事人之一江丽丽(化名)29日下午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奔驰车的后备箱盖上被人用锐器刻上“王八”两个带有侮辱性的字,字迹划痕很深已经露出底漆。江丽丽很是气愤,她不清楚是谁干的,也不晓得爱车是何时何地受的伤,性格倔强的她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决心自己把划车者揪出来。江丽丽回忆了前几天车辆停靠的几个地点,找商家调出视频监控,发现28日江丽丽将车辆停在商场停车场就位时,可能是开车门时碰到了旁边的吉利车,吉利车主将车开出后又只身来到江女士车旁刻划字迹。江丽丽通过录像比对找到了吉利车主王某(化名),而王某拒不承认划刻对方车辆,双方争执,江丽丽遂电话报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查看相关录像资料,但仅凭模糊不清的监控录像无法取得确凿的证据,为进一步调取证据,及时组织现场勘查,对相关信息比对分析,并对王某的开展询问工作。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王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元月28日江丽丽带孩子在停车场就位时,江丽丽孩子打开车门,由于两车靠得太近,王某误以为自己的车遭到磕碰,于是王某拿钥匙在江丽丽车上刻下字迹报复。事后王某对自己年轻气盛之举感到后悔,并及时向受害人江丽丽赔礼道歉,愿意赔偿的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后,双方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胜东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依法进行调解处理。(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郭小敏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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