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11日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示,已对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海南省检察机关还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49人次。
为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象是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海南省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对于保外就医的条件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定,明确表示罪犯即使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也将被收监执行,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范进行。
贾志鸿表示,刑罚执行监督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海南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加大查处刑罚执行背后职务犯罪行为的力度,积极维护司法公正。(记者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