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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罪释放半年身份未洗白随身携带证明证清白

时间:2015-03-02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王江峰,陕西富人的一个普通男青年,他不普通的命运开始于2012年,因抢劫罪,王江峰被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在服刑期间,王江峰提出申诉,经过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去年7月,王江峰被无罪释放。

  但是,直到现在,王江峰在公安内网系统中的身份仍是“投送监狱”,因此他无法正常办理居住证、驾照等证件,也无法正常购买火车票、住宿旅店。为了摆脱自己是“越狱”的嫌疑,王江峰只能随身携带着盖有监狱公章的释放证明书。

  据华商报报道,2月27号下午,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的办案赵警官表示,王江峰的相关案件信息已从新版的公安系统中撤销,可能旧版系统没及时更新。赵警官说:“已上报了,正在积极处理,还需要时间。”

  而王江峰表示已考虑提起行政诉讼。其实在被无罪释放后,王江峰申请了国家赔偿。王益区法院赔偿王江峰人身自由赔偿金19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只是在国家赔偿之后,行政讼诉又“欣然而至”,这样跌宕的剧情,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太过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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